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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改方案:确保基本药物全纳入报销范围

http://www.jknews.cn  2010-08-05 09:45:0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编辑:admin

  日前,我省2010年医改方案敲定,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拟通过5项重点改革,真正使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城乡居民信赖的“家庭医生”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纯收入的6倍以上。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制定出台四川省2010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再建设51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0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7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530个村卫生室。启动包括安排192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系列计划。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包括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和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相关心理行为问题干预试点工作。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0年度,我省将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医药分开,研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办法等。重点在南充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市(州)自主确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或医院。早报记者吴楚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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