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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也会犯强奸罪? 帮众“哥们”强暴妇女被判刑

http://www.jknews.cn  2010-07-21 12:57:33  四川新闻网  编辑:admin

  女子也会犯强奸罪?虽然少见,却是真的。闽清女孩小梅(化名)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帮助“好哥们”谢某、吴某、林某、池某(已判刑)强暴一名女子,日前被闽清县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小梅家住闽清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平时疏于对她管教,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初中还没毕业就自行退学了。此后,她结交了一些社会青年,四处游荡。

  2004年6月 21日晚,年仅15岁的小梅和谢某、吴某、林某、池某等8人一起到闽清县梅溪镇马坪沙滩玩耍,看到两对情侣在河边谈恋爱。“我们上去陪他们玩玩。”其中一人建议道。于是,这伙人便手持弹簧刀上前骚扰、殴打这两对情侣。随后,小梅与李某等人负责看守情侣中的男子,谢某等人将两名女孩拉到偏僻处欲强暴,其中一名女孩拼死反抗,吴某、林某、池某等人对另一名女孩实施轮奸。

  随后的几天里,小梅与吴某等人多次于凌晨到云龙乡潭口村等路段抢劫“摩的“司机,共抢得现金2740元、手机3部和摩托车一部。

  案发后,小梅一直在逃。今年3月初,她在闽清落网。

  闽清县法院认为,谢某、吴某、林某等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小梅为了帮谢某等人达到强奸妇女的目的,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殴打,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同时,小梅还与谢某等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法院对她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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